4月21日,记者从市机关事务中心获悉,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新乡实际,制定了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》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》,标志着我市向办公用房管理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迈出了关键性一步,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》共8章52条,分别从办公用房权属管理、配置管理、使用管理、维修管理、处置利用管理、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》共9章41条,分别从公务用车编制管理、标准管理、配备管理、经费管理、使用管理、处置管理、监督问责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。
据悉,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》《新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》的出台,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实际举措。
市机关事务中心将以此为契机,广泛宣传,组织开展专题培训,确保全市党政机关深入领会规章制度。同时,将加强督查,严格落实责任,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,全力解决办公用房建设超标准、调剂困难、闲置浪费以及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等问题,为我市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规范作出积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