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4日至28日上午,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;我市将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。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,削减污染峰值,降低污染持续时间,我市于11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II级响应。
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启动后,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,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室外涉尘、涉气作业。而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、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,则可以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。
为有效控制汽车尾气污染,预警期间,一吨以上货车(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)禁止在主城区环路以内(不含环路)通行,禁止运输渣土、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(已审批过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),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(含装载机、平地机等)停止使用。
需要提醒的是,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、执法执勤、应急等车辆外,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停驶。根据要求,公众应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,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